(一)组织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是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我校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做好申报工作。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申报的高级研修项目进行审核,择优安排一部分项目作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示范班,另一部分作为高级研修普通班,一并下达项目计划(高研示范班实施后由人力资源和保障厅给予一定的项目经费补助)。同时,选择若干优势项目向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经审核批准列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的项目,实施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给予全额资助)。
(三)如有开设相关班次计划,请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要求认真填写
《2015年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并制定办班计划,于2014年12月13日前将《申报表》和办班计划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表中“申报单位”和“承办单位”两处加盖公章,“审核意见”由学校填写;办班计划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校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rscwhs@fzu.edu.cn。经学校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