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做好学院职务业绩奖励工资拨付工作,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次若干修改补充意见的通知》(福大人【2015】1号)精神,“师资队伍结构优化”由“具有博士学位的师资队伍增长率(R1)”和“具有半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师资队伍增长率(R2)”两部分组成,相关统计表人事处师资科将分别下达给各学院(各单位)党委秘书,请各学院(各单位)认真就做好核对统计工作,2015年3月19日之前将表格电子版发到rscwhs@fzu.edu.cn.
人事处联系电话:22865283
人事处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