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各学院的职务业绩奖励工资的核算工作,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次若干修改补充意见的通知》(福大人【2015】1号)精神,“学院办学国际化工作”由“中外联合办学”和“外国留学生培养”“聘请海外专家”三部分组成,请各学院(各单位)认真做好核对统计工作,填写《学院办学国际化工作分值统计表》(附件),2015年3月19日之前将表格电子版发到faomail@fzu.edu.cn,电子邮件标题统一由“学院名+学院办学国际化工作分值统计表”组成,并向校对外处提交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何金英
电话:22865232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3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