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学校要对聘期届满的“闽江学者”特聘教授进行考核评估,现将考核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闽江学者”特聘教授聘期届满考核工作由聘任单位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人事处、发规办、科技处、社科处、科技开发部、研究生院、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校人事处,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下一轮聘任事宜,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考核对象
截止2015年4月,聘期届满的“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填写《“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期满考核表》(附件2)和《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3),提交聘任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
2、聘任单位学术委员会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听取考核对象介绍其聘期内履职情况、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及学校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等,并对其工作进行考评(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岗位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到岗工作时间及工作绩效、研究工作是否有突破性进展以及在教学、学科建设、团队建设等方面的贡献等相关内容),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最终考核等级并对下一轮聘任提出建议。
四、时间安排
请相关学院及时与考核对象联系,做好考评工作,并在2015年6月10日前将《考核表》和《经费使用情况表》(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交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22865279,Email:330721700@qq.com。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期满考核人员名单
2、《“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期满考核表》
3、《经费使用情况表》
人事处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