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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福建省食品安全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6-0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单位:

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委员会关于征求食品安全专家库组成人员调整意见函》(闽食安办函【2015】13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推荐省食品安全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各单位做好推荐工作。

一、 专家及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

根据我省食品安全状况,提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发展的建议:参与研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对对全省重大、疑难和有争议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提供咨询和专家意见;参与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省食品安全评估工作;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和监管人员的培训。

二、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胜任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职责;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正高级专业职称,身体健康;

(三)承担省级以上食品安全检测、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等科研相关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四)在全国食品安全领域专业协会或专业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委员等职位的专家。在全省食品安全领域专业协会或专业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的专家;

(五)《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专业专家。

注:第一、二条为必备条件;第三、四、五条为可选条件,具备其中一条者优先选择。

 

三、推荐流程

请相关学院(单位)在个人自愿申请基础上,按照申报条件的要求,于在2015年6月12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同时电子版发至rscwhs@fzu.edu.cn。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一)《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库推荐表》(见附件,限2页,双面打印,粘贴1寸近照)一式2份

(二)《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证明材料一式1份申报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装订成册,制作封面、目录、页码,骑缝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红珊           电话:22865283

人事处

2015年5月28日

附件:请点击下载

1.  《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库推荐表》

2.  《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