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福州大学人才引进工作暂行规定》,为做好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的发放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2015年安家补贴发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5年在岗的且安家补贴未发放完的引进人才
二、发放办法
1、2013年以前(含2013年)到校的人员剩余未领取的安家补贴予以一次性借支
2、2014年到校的人员按3个年度的标准借支发放
3、2015年到校且已领取2015年度安家补贴的人员按2个年度的标准借支发放;2015年到校且未领取安家补贴的人员请携借条到劳工科办理(借条中借支金额按3个年度标准填写)
4、人才引进协议中安家补贴发放年限少于4年的,按协议发放
二、发放程序
各单位经办人向人事处劳工科(行政北楼东224)获取《2015年安家补贴统一发放确认表》(附件1),经领取人签字确认,并填写借条(附件2),再经单位盖章确认后于12月15日前报劳工科,人事处审核后通知计财处将安家补贴直接拨付至个人工资账户。
说明:借条需本人签字,不可代签。无借条暂缓发放。
劳工科联系电话:22865281
联系人:陈建辉 林友利 赖坤省
福州大学人事处
2015年12月8日
附件:1、2015年安家补贴统一发放确认表(联系劳工科获取)
2、文件通知及借条(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