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暂行办法》(闽财社[2008]6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工作,请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填报本单位在职残疾人情况表,并提供残疾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或伤残军人证,于2016年9月10日前将材料交至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杜领军
联系电话:22865282
校人事处
2016年8月30日
单位
姓 名
出生年月
性别
身份证号
残疾证号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