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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我校保健对象健康体检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6-09-1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保健对象2016年度健康体检工作,拟安排在职保健对象到协和医院体检,现将有关预约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应安排经办人通知保健对象,并先填写《保健对象体检预约单》,于9月28号前报至人事处劳工科,以便与协和医院确定体检人数;

2、单位经办人收集要参加本次体检的在职二级保健对象的保健IC卡、协和医院就诊卡(若没有请交5元工本费办理),于10月12日前上交至人事处劳工科;逾期未交的,需自行往医院补刷卡方可体检;

3、本次可预约的体检时间为:11月4日、10日两天,请在预约单中注明。因每日安排体检人数约30人,医院将根据预约人数适当调整,最终体检时间以预约通知单为准。

今年新增颅脑CT(平扫)或颈部血管彩超检查项,请保健对象任选一项在预约单中说明,默认为颅脑CT(平扫)。

  4、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处负责;

  5、一级保健对象由省保健服务中心负责另行通知。

友情提醒:若不预约协和医院体检,可自行于12月中旬前到9家承检医院体检。

劳工科联系电话:22865297 陈建辉

福州大学人事处

2016.9.19

附件:

1、保健对象体检预约单(在职)

2、9家保健定点承检医院:

省立医院 协和医院 附一医院 福州总院 省肿瘤医院

省人民医院 省二人民医院 省级机关医院 省老年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