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按月发放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服务工作,确保津贴发放及时准确,现就做好我校按月发放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此次信息采集对象为1990年至1994年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专家名单附后)。
二、采集内容
1.补充、更新专家身份证号;
2.核实本单位目前按月发放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名单,如人员有变化或姓名有误,请及时补充调整。
3.补充、更新专家性别、工作单位、电话、手机号码等信息。
三、有关要求
1.专家信息采集是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集工作,切实落实责任,尽快组织专人采集核实专家信息,填写《福建省按月发放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信息采集表》(附件)。
2.请于9月23日将信息填写完事并盖章的《采集表》及电子版报关至我处人事科(行政北楼东221)。
3.专家信息采集、填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人事处人事科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杜领军,22865282 电子邮箱:43673869@qq.com
附件:upload/file/201691515482417.zip(点击下载)
1.《1990年至1994年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一览表》
2.《福建省1990年至1994年按月发放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采集表》
校人事处
201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