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我校2016年度教辅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安排及卫人发[2001]164号、福大人[2014]151号等文件精神,经2016年度福州大学卫生系列职务评议推荐小组评议,同意推荐我校医院连娟同志应聘主管检验师职务,李琛同志应聘主管护师职务。同意确认许津津(委评)、陈继余(委评)2位同志主管护师职务任职资格,确认陈念同志(委评)主治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曾舲帆同志(委评)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赵锦同志(委评)检验师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林文(委评)、王鹭(委评)2位同志药师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林莲花同志(委评)护师职务任职资格。
上述10位同志评审简明情况表挂在人事处主页下载专区中公示(公示期11月9日-11月17日),如有疑义,敬请监督。
监督电话:22865580(监审) 22865285(福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办公室)
校人事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