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商请推荐福建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评审专家的函》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的技术审查工作,适应新类型涉水产品的技术审查需要,福建省卫生计生委拟增补专家,完善涉水产品评审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专业范围
水卫生学、水卫生标准、水质检验和监督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相关学科专家。
二、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作风正派、科学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
(二)熟悉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及相关管理法规;
(三)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
(四)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在本专业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在相应专业的技术性工作岗位工作5年以上;
(六)不在涉水产品相关企业任职或兼职;
(七)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参加涉水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于2016年12月9日前将《福建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盖学院、部门骑缝章)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rscwhs@fzu.edu.cn。原专家库成员不重复推荐。
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吴红珊、陈育芳;联系电话:22865283
附件:福建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评审专家推荐表
人事处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