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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退休教职工晋升高一级岗位职级的相关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1-04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福州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福大人【2014】176号)文件中关于“当年度退休教职工符合晋升高一级岗位职级评定条件的,可由本人按岗位职级评定程序申报,学校评议聘任。”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对2017年9月前退休的在编在岗教职工进行摸底,按照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通知“符合晋升高一级岗位职级评定条件”的教职工按岗位职级评定程序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福州大学专业技术/管理岗位等级评定申报表》(附件1-2)。

2.请各单位于1月10日前将《福州大学2017年度退休教职工符合晋升高一级岗位职级汇总表》(附件3)、《福州大学专业技术/管理岗位等级评定申报表》(附件1-2)及相关支撑材料送至校人事处人事科(行政北楼东221),电子版发送5421459@qq.com

附件:upload/file/201714131611590.zip

     1.《福州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申报表》

     2.《福州大学管理岗位等级评定申报表》

3.《福州大学2017年度退休教职工符合晋升高一级岗位职级汇总表》

校人事处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