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经省人社厅院士专家工作办公室审核批准,2016.07~2016.12月份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经费已拨至我校,现将享受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人员名单、标准公布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核对高层次人才个人信息,如与个人实际信息有出入请于2016年1月5日前与人事处杜领军同志联系,联系电话:22865282。
我处拟将2016.07~2016.12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分别拨至个人2017年1月份工资账户。2016年9月份以后认定的人员,待省里将经费拨至我校后再另行通知发放。
附:享受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名单upload/file/201714105316424.xls
校人事处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