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
为做好各单位2017年职务业绩奖励核算工作,请各单位指定具体经办人于4月10日前到人事处劳工科核对各单位人员结构及定额工作量,符合减免工作量情形的请提供相关依据材料。
联系电话:22865281
校 人 事 处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