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经申请人员网上报名、学院(单位)预审材料、人事处受理审查书面申请材料等环节,现就我校符合条件的张薇等36位人员(见附件,按单位代码、姓氏笔画排序)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认。公示期自2017年5月19日至5月25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电话:22865580(监审处)、22865283(人事处)。
人事处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