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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代扣代缴以及2017年度考核晋升工资补发有关情况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6-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我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已由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局开始正常征收,6月份起从工资中正常代扣代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个人部分金额,不再作预留。

2014年10月至2017年5月期间,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学校拟于近期依据个人的预留金额核定后再与个人进行结算,多退少补。集体、企编等“比照人员”因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局系统调整等原因未开始正常征收,故暂按事业同类人员标准进行代扣代缴,待征收正常化后再与个人进行结算。

2017年度考核晋升薪级人员的工资调整一并于6月起执行,1至5月的差额暂不补发,纳入个人预留保险金中到时一并结算,实行多退少补。

校 人 事 处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