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全职教师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71号)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全职教师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2017年9月20日前,引进符合《福建省高校台湾全职教师引进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台湾教师的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
1.《2017年福建省高校台湾全职教师引进资助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及电子文档(见附件,一式1份)
2.有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一般应包括:
(1)台湾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复印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还需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引进前台湾地区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申报高校提供的2017年在职证明原件和聘任合同复印件;
(5)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任职的证明材料;
(6)主要学术水平或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代表性论著(不超过3篇)、获得专利、产品,获得重要奖项、重要资助或入选重大人才计划,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等。
证明材料请按要求提供,并编写目录和页码。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各上报单位负责审核,并在其中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论文论著只需在封面或首页盖章)。
2015年、2016年公布的资助人选申报本年度资助经费只需提供(1)和(4)的相关材料。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有关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
2.请各单位于10月9日(星期一)前将申报材料报我处人事科(行政北楼东221办公室),并将《2017年福建省高校台湾全职教师引进资助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杜领军,严冬,联系方式:22865282,电子邮箱:1533482201@qq.com。
附件:upload/file/20179268304137.docx
《2017年福建省高校台湾全职教师引进资助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校人事处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