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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7年新退休人员预发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12-01 浏览次数:

接省社保局通知,按照国家公布的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中2017年的增长率为4.5%的规定,2017年1月以来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在现有预发养老金标准上增长4.5%,并从本人享受养老金当月开始执行,同时相应调整提租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2017年1月以来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二、养老金调整涉及的项目和计发办法

2017年1月及之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其基本退休费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各按照现在发标准的4.5%提高,四舍五入取整元。

提租补贴按照新基本退休费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5%重新核定,四舍五入取整元。

三、学校发放安排

本次涉及的待遇调整从2017年12月起按新标准执行,一次性补发也随12月退休养老金补发到位。

四、注意事项

本次调整后的养老金待遇仍为预发标准,最终养老金待遇仍待省社保局核定后再具体结算,多还少补。

校 人 事 处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