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不再收取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保证金的通知》(留金法〔2017〕5030号)精神,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清退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保证金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18〕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吴红珊、郑雨晗;联系电话:22865283
人事处
2018年7月10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清退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保证金的通知
闽教办合作〔2018〕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不再收取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保证金的通知》(留金法〔2017〕5030号)精神,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自2017年起不再收取出国留学保证金。2017年以前已获得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资格人员所缴纳的保证金,即日起本人可凭身份证明、保证金缴纳证明到福建省教育厅出国留学管理中心退回所缴出国留学保证金。清退出国留学保证金后,各派出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留学人员目标、过程管理和回国后考核,具体工作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
联系人:邱瑞娟(13509376810),咨询电话:0591-87091443、87091413。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