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人〔2019〕18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2008〕7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福州大学调整岗位设置方案的复函》(闽人社批复〔2018〕194号)等文件精神,我校于2014年9月完成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目前聘期已结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近期将组织开展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福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按照规定的程序、步骤和时间安排,完成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2018年5月~12月:学校部署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制定《福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2.2019年1月~3月上旬:各单位组建岗位设置职级评定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并于2019年3月10日之前向学校岗位设置职级评定工作小组上报本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3.2019年3月中旬:学校岗位设置职级评定工作小组审核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4.2019年3月下旬:各单位组织实施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将拟聘人员结果报送学校岗位设置职级评定工作小组办公室。
5.2019年4月中旬:学校岗位设置职级评定工作小组审核各单位聘用结果;评审专业技术二、三、四级岗位人选,以及其他由学校岗位设置职级评定工作小组负责评定人员等级,报学校岗位设置职级评定领导小组审批。
6.2019年4月下旬:学校岗位设置职级评定领导小组审批,并下发聘用通知。
7.2019年5月上旬: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
三、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涉及的人员范围
本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以2019年1月1日在编在岗人员情况为准(含1月1日之后新进人员)。
在校部机关任职并承担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双肩挑”处级干部,按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由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岗位设置职级评定工作小组负责评定或推荐。
四、暂缓聘用的说明
下列人员暂缓聘用:
1.经学校批准因私出国保留公职人员。
2.单位公派出国到期未归人员。
3.因病休离岗超过半年的人员。
4.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
5.受到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无明确结论的人员。
6.其他应暂缓聘用的人员。
五、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内容要求
1.各单位岗位设置职级评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2.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实施要点
(1)本单位岗位设置的总体方案。
(2)各级各类岗位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3)组织实施的聘用程序及组织结构。
(4)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特此通知
福州大学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