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福建省首批特级后备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闽科协组〔2020〕34号)要求,现将我校遴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全省计划遴选10名左右省特级后备人才,我校推荐人选(含院士推荐)不超过3名。
二、遴选条件
(一)特级后备人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科学道德和严谨科研作风,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截止至2020年1月1日,即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来校工作满1年(截止至2020年1月1日),并与学校签订3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四)具有全国领先、国际一流的学术水平,被用人单位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
2.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第一完成人,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3.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中心学术带头人或技术负责人;
4.全国性学术团体及其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5.获得3名(含)以上同一学术领域院士书面推荐的人员;
6.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截止至2020年1月1日,即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入选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计划(项目)支持,或获得“长江学者”、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之一。
三、申报材料
(一)推荐函1份,须说明人选推荐程序、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材料真实性审核、保密处理情况,以及对所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政治表现、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的意见。
(二)《首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推荐一览表》1份。
(三)《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推荐表》21份, 其中原件5份,A4纸双面打印。如为院士推荐的,须同时报送《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遴选院士推荐表》。
(四)相关证明材料(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3套):
1.证明材料目录;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证明(包括全职受聘满1年、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等)、学术兼职证明材料等;
3.《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推荐表》列举的重要科技奖项、论文和著作、发明专利等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创新水平的材料。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候选人,须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对于台湾省候选人,须提供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的申明。
(五)电子版材料:光盘1张,内容为推荐函(Word格式)、《首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推荐一览表》(excel格式)、《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推荐表》《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遴选院士推荐表》(Word及PDF格式)和相关证明材料的PDF格式电子文件。
其中,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推荐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如推荐材料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并取消有关候选人评审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特级后备人才遴选和支持工作是解决我省特级人才严重不足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严格按条件、程序和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要坚持高标准、高要求,切实把最优秀、最具有竞争力的人选推荐出来。
(二)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材料完整、准确、真实,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人选须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三)申报材料请于5月25日前报送人事处高才办(行政北楼西217)。
联系人:程国庆、刘琳琳,联系电话:22865279,邮箱:gcb@fzu.edu.cn。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推荐表
2、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遴选院士推荐表
3、福建省首批特级后备人才推荐一览表
4、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
人事处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