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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保健对象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9-09-0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保健对象2019年健康体检工作,拟安排在职保健对象到省第三人民医院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经办人负责通知保健对象,并填写《保健对象体检预约登记表》,于9月25日前报人事处劳资科,以便与省第三人民医院确定体检人数;

2.单位经办人收集参加体检在职二级保健对象的保健IC卡,于10月20日前上交至人事处劳资科;逾期未交的,请自行往医院预约体检(10家省属保健定点承检医院均可);

3.本次可预约的体检时间为: 11月至12月每周一至周六的上午请体检对象自行确定体检时间,并至少于体检前一天与医院工作人员联系,便于医院安排相关保障(医院联系人:戴熠,电话:15960063608);因预约时间较为宽松,学校不便于集中取回体检报告,请保健对象根据医院通知自行取回。

4.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处负责;

    5.一级保健对象由省保健办负责另行通知。

友情提醒:若不预约第三人民医院体检,可自行于12月中旬前到其他9家承检医院体检。

劳资科联系电话:22865281 李杰

福州大学人事处

2016年9月5日

附件:

1. 保健对象体检预约登记表(在职)

2.承检医院及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