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资助我省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内外开展访学研修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19]226号),我省将择优选送一批省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内外开展访学研修。现将我校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围绕建设“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数字福建”“乡村振兴”“精准扶贫”以及教育、卫生民生领域“补短板”等我省重大发展战略,以培养“高精尖缺”人才为导向,择优选择我省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到国(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重点实验室及院士、国家“千人计划”等国家级专家身边等开展访学研修、科研合作、技术攻关等,重点培养我省各行各业的学术技术骨干、学科团队带头人,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打造一支特色明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术过硬、团队效应突出的人才队伍,为促进我省推进“新福建”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资助条件
申报对象应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具有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含58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符合我省重大发展战略、重点领域需求的人选和县级及以下基层一线的人选,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或获得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及省级人才称号等重大人才工程计划项目和人才称号,以及赴台港澳访学研修的,给予优先资助。
三、资助经费及保障
根据《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培养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闽财社﹝2019﹞2号)文件规定,省人社厅资助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访学进修资助标准如下:
1、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到国(境)外开展合作研究、技术攻关、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短期、中长期学术技术交流活动或做访问学者等,按每人每月1万元标准予以资助,不满1个月的减半发放,不足部分由学校配套资助;
2、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到国内院士专家或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等国家级人才身边开展跟班学习、访学研修等活动,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不满1个月的减半发放,不足部分由学校配套资助;
3、资助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出版专著论著费用按实际出版合同金额的70%给予报销,不足部分由学校配套资助;
4、中央在闽单位按照资助标准的50%执行,不足部分由学校配套资助。
四、有关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选填报《福建省2019—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访学研修需求情况表》(见附件1)及《福建省2019—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访学研修需求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 8月23日(放假期间集中一天受理)将《情况表》、《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加盖学院公章,另外一份无需盖章)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北楼东223),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rscwhs@fzu.edu.cn。
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吴红珊、王彩定;联系电话:22865283
附件:请点击下载
1、《福建省2019—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访学研修需求情况表》
2、《福建省2019—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访学研修需求汇总表》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