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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下一阶段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9-02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2020年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下一阶段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9月3日—9月10日  各单位完成以下工作

请各单位经办人员9月3日到人事处聘任办领取本单位高级职务代表作送审结果反馈意见及有关材料。

(一)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教授会”评议

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人事处反馈的送审情况及学校下达的高级岗位职数组织召开教授会。高级岗位职数有空缺的单位,本单位教授会按下达的岗位职数评议推荐,核定职数内通过人员确定为单位推荐人选;高级岗位职数无空缺的或超出本单位高级岗位核定数的,本单位教授会仅负责评议申报人评审资格,评议通过人员确定为学部竞聘人选

教授会由所在单位教学、科研全体正高级人员(本单位正高级人员不足5名,聘请外单位正高级专家参加,出席成员应不少于5人)对应聘教学、科研系列职务人员(不含直聘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出席成员数超过应到成员数的2/3会议有效,“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成员数的2/3为通过。

(二)考核推荐小组推荐

各单位成立考核推荐小组。考核推荐小组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和教师代表组成,小组成员数5-7人。考核推荐小组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师德表现、业绩及履职情况等进行综合审核,并进行无记名投票。出席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2/3会议有效,“同意推荐”票数超过出席成员数的2/3为通过。通过推荐的教学、科研系列中级职务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其余通过推荐的高、中级职务应聘人员提交学部(系列)评议,上述应聘人员考核推荐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各单位于9月1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至校聘委会办公室(人事处聘任办)

1.单位考核推荐小组成员名单;

2.应提交学部(系列)评议人选的所有评审材料;

3.《申请表》原件2份,复印件正高50份(直聘35份)、副高15份、中级(实验、思政系列)15份(须填写好“教授会”评议意见、考核推荐小组推荐意见)、《同行专家鉴定意见》1套;

4.学院教授会和单位考核推荐会报告各1份(须注明会议时间,与会人员、投票情况、推荐评议意见、公示情况及其它须说明的情况,会议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章),教学科研系列高级应聘人员还应按教授会评议结果注明人选类型(单位推荐人选、学部竞聘人选)。

二、9月14日—9月24日  召开各学部(系列)评议组会议

学部(系列)评议会对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推荐,对各单位确定的学部竞聘人选按追加的岗位数进行评议推荐。

                                        人事处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