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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人才
关于推荐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教育评估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9-2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单位:
接《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关于推荐教育评估专家的通知》,为做好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职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成人教育评估等教育评估工作,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决定组建福建省教育评估专家库,为我省教育评估项目提供专家资源。现就我校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名额
1
、学校推荐人数不超过8人,其中校级领导一般不超过3人。
2
、除学校专家外,学院、单位可依据校企合作情况,另推荐1-3名行业、企业专家(不受上述推荐名额限制)。
二、
推荐条件
1
、具有高级职称,熟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拥有学科专业背景或教育管理能力。学校专家应具有正高级职称(省级教学名师除外),学科专业专家近三年坚持为本科生上课。
2
、具备教育评估理论研究成果或实践操作经验,能熟练掌握评估政策文件、操作规程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3
、服从安排,工作勤奋,作风严谨,公正廉洁,善于合作,具有奉献和服务意识,能按要求完成评估工作任务。
4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三、申报材料
1
、
《福建省教育评估专家基本情况表》
(见附件1)
一式2份(
1份“推荐单位意见”栏需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另1份此栏暂空待校人事处处理)
,
双面打印,粘贴2寸近照
)。
2
、
《福建省教育评估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3
、证明材料一式1份:申报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省级教学名师、教育评估理论研究成果复印件,近三年本科教学工作证明,《情况表》中“教学科研主要成果”栏所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附封面、目录,加盖单位骑缝章。
四、推荐要求
1
、请相关学院(单位)在个人自愿申请基础上,按照申报条件的要求,初审申报材料后上报校人事处,校人事处审核、学校依据推荐名额和条件进行筛选、批准后推荐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
2
、2012年已入选教育部评估中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库的,不再推荐。
3
、请于9月19日前将本学院(单位)拟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上报人事处师资科。上述《情况表》和《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rscwhs@fzu.edu.cn。
联系人:吴红珊 牛风蕊
联系电话:22865283。
校人事处
2014
年9月11日
附件:《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关于推荐教育评估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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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关于组织2014年度第三期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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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校部机关201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征求意见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