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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4-10-27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接福建省教育厅最新通知,今年秋季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需增加申请人的电子相片。
请各学院、各单位及时通知申请资格认定的教师,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之外,还需上交申请人电子相片,要求与网络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各学院(单位)将电子照片汇总在一个文件夹中,以“学院(单位)+2014秋季高校教师资格电子相片”命名,电子版与汇总表等材料发到rscwhs@fzu.edu.cn。
联系电话:22865283
人事处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