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阶段检查方案(征求意见稿)》精神及我处从教育部理工处了解的情况,教育部即将在3月份开展2012年阶段检查工作,为避免教育部正式通知下达时时间过于仓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第一次教育部阶段检查未通过的4个试点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以及2011年加入的2个专业(车辆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要提交课程整合情况报告,还有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大纲。第一次阶段教育部专家对未过的4个专业教学大纲反馈的意见是“教学大纲对专业培养标准、校企联合培养等内容体现得不够充分,工程性体现得不明显”。
要求这6个专业认真按照专家意见及卓越计划特点组织教师修订教学大纲,在修订时要考虑“培养标准是否已落实到课程教学大纲,是否依据培养标准对课程体系进行整体设计,对现在课程进行整合”。修订时可参考教育部网站上公开的有关高校的教学大纲范例(教育部网站—高教司—理工科教育—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典型案例)。修订时教师应直接在学校教务处的“本科教学管理系统”里修改,然后由学院教学办统一将各有关教学大纲从系统中复制出来,汇总整理成1个文件夹(每个专业1个文件夹),1门课程大纲为1个word文档。此外,每个试点专业均提交一个课程整合情况报告。
2、第一次教育部阶段检查通过的4个试点专业(微电子学、资源勘查工程、采矿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要提交专业主干课程的教案,教育部专家主要通过检查教案来了解教学方案的总体设计是否满足课程教学大纲中关于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等方面的要求,是否通过采用各种研究性教学方法来达到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要求每门课程遴选并提交一个最好的教案(应为教案文稿,不应为PPT)。每个专业的教案汇总整理成1个文件夹(每个专业1个文件夹),1门课程教案为1个word文档。
3、今后教育部均按《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阶段检查方案(征求意见稿)》精神来检查卓越试点专业的实施情况,现再次将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精神,按检查方案推动试点专业工作进展。
因教育部正式检查文件尚未下达,估计3月下旬要提交上述材料,请各专业做好上述相关准备工作,正式文件下达时我处将立即转发通知。
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阶段检查方案(征求意见稿)》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阶段检查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分阶段、分步骤的推进学校专业培养方案的落实,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卓越计划的总体要求,坚持分类指导、形式多样的原则,不设统一的检查标准,由专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判。鼓励学校结合本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优势和特色,采用多种形式实现卓越计划人才培养目标。
二、检查步骤
对本科专业,检查分为五个阶段,一是论证专业培养方案;二是检查课程整合情况;三是检查教学方法改革情况;四是检查企业学习阶段落实情况;五是接受专业认证。
对硕士和博士专业,检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论证专业培养方案;二是接受专业认证。
三、检查重点
1.专业培养方案。学校提交拟参与卓越计划试点专业的培养方案,由专家组对方案进行论证。主要论证专业培养目标是否适应学校定位;专业培养标准是否符合通用标准的要求,是否体现学校的优势和特色,是否适应行业的要求,是否细化到可观察、可评估的程度;是否通过实现矩阵将培养标准导入课程体系,对课程体系进行整合;企业培养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2.课程整合情况。方案论证通过一年左右,学校提交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由专家组进行论证。主要论证培养标准是否已落实到课程教学大纲,是否依据培养标准对课程体系进行整体设计,对现在课程进行整合。
3.教学方法改革情况。课程整合情况检查通过一年左右,学校提交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教案,由专家组进行论证。主要检查教学方案的总体设计是否满足课程教学大纲中关于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等方面的要求,是否通过采用各种研究性教学方法来达到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
4.企业学习阶段落实情况。在进入相对集中的企业学习阶段后,由专家组采用现场考察或问卷调查等方式检查学校企业培养方案的落实情况。
5.专业认证。在试点专业第一届学生毕业后一年内,试点专业主动申请接受专业认证。专业认证的程序参照现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按照卓越计划的标准执行。评价不合格的专业要退出卓越计划。
四、检查结果
1.专业培养方案论证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通过的专业可加入卓越计划,教育部每年将公布一次卓越计划专业名单。不通过的专业不能加入卓越计划,可在进一步完善专业培养方案后,根据教育部的时间安排再次提出加入卓越计划的申请。
2.课程整合情况、教学方法改革情况和企业学习阶段落实情况的检查结果分为通过和需整改。通过的专业可在一年后参加下一阶段的检查。需整改的专业需进一步完善本阶段的工作,在一年后再次参加同一阶段的检查。教育部每年公布一次阶段检查结果。
3.专业认证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不通过的专业要退出卓越计划。教育部每年公布一次阶段检查结果。
4.阶段检查完成后,通过的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方案需按要求向社会公开,面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促进优势资源共享并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部
二○一○年三月
注:目前为征求意见稿,正式文件预计即将出台。
主题词:教学 卓越工程师△ 检查 通知
————————————————————————————
抄送:校领导。
————————————————————————————
教务处 2012年2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