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综合信息
制度建设
民主管理
党务工作
纪检工作
统战工作
群团工作
思政工作
组织工作
班子建设
校务工作
学生管理
教学科研
人事人才
财务管理
招标采购
招生考试
申请公开
信息公开年报
投诉举报
教学科研
首页
校务工作
教学科研
关于启动实施福州大学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2-10-16
浏览次数:
关于启动实施福州大学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推动我校各学院开展专业综合改革,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实施福建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闽教高
〔2012〕24号
)精神,结合我校本科专业建设的实际,学校决定启动实施“福州大学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专业改革试点”),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专业改革试点”项目,推动各专业结合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和服务面向,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自主设计建设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建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专业点,引领本校其他专业建设,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二、建设内容
(一)教学团队建设。
围绕专业核心课程群,以优秀教师为带头人,建设热爱本科教学、改革意识强、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的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团队要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明确的教学改革目标,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健全的团队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特别要有健全的中青年教师培训机制。
(二)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要瞄准专业发展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借鉴国内外课程改革成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新完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群。要加强协同开发,促进开放共享,形成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优质教学资源。
(三)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深化教学研究、更新教学观念,注重因材施教、改进教学方式,依托信息技术、完善教学手段,产生一批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教学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
(四)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学分(学时)。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倡导自选性、协作性实验。配齐配强实验室人员,鼓励高水平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和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
(五)教学管理改革。更新教学管理理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形成有利于支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有利于教学团队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辅相成的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建立健全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鼓励在专业建设的重要领域进行探索实验。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专业必须满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专业建设基础较好。
(二)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三)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四)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四、遴选方式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分为国家、省、校三级。其中,国家级与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已于上半年申报完毕,我校共16个入选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这16个专业自动入选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无需再提交申请;本次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计划立项15项,请各学院根据申报条件择优推荐其他专业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建设要求
(一)“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二)各学院应于每年12月底前将年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上报学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建设期满后,各学院应向学校提交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学校将进行总结性验收,对不合格的试点项目将取消项目资格。
(三)学校将给予“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一定的建设经费支持,各学院也应积极筹措建设经费进行配套。
七、材料报送
各学院应于11月9日前,将《
“
福州大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
项目推荐表》(请予以排序)一式1份,《
“
福州大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
项目任务书》一式3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jyk@fzu.edu.cn。联系人:林数;联系电话:0591-22866859。
附件:1.
“
福州大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
项目推荐表,请点击
upload/file/2012101685119667.doc
下载。
2.
“
福州大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
项目任务书,请点击
upload/file/2012101685129265.doc
下载。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2
年10月15日
上一篇:
关于2012年普通高校专业设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印发“福州大学嘉锡讲坛”讲座学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