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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2-12-3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3月1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3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有在研教育部社科研究一般项目者可以申报,但题目不能相近。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围绕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放在各学科突出位置,相关学科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重点课题,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3、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4、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资助强度为:重点项目25-3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18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5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均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6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将实行限额申报,省社科规划办下达我校的限额申报指标为55项。根据近年各单位的申报与立项情况,2012年各单位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指标分配如下:管理学院10项,法学院12项,人文社科学院10项,公共管理学院7项,马克思主义学院6项,八方物流学院5项,外国语学院5项,其它单位5项。各单位要按分配的申报指标,组织权威专家学者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统一进行筛选,严格审查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类选题的申报,避免重复申报,提高申报质量。同时,要保证青年项目占一定比例。
7《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23个学科均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8立项时间从2013年7月1日算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至少不能低于一年。申报者在填写“计划完成时间”一栏时,应根据自身情况科学客观地考虑,尽可能安排得宽裕些,以免无法按时完成课题而办理项目延期手续。
9、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2年12月版)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10、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11、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关系,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
三、申报材料与填写注意事项
1、全国社科规划办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课题指南》、《申报数据代码》等申报材料可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查询、下载。
2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使用2012年12月版的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旧版本申请书及活页不能使用。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尽可能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申请书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和省社科规划办意见,我处已经填好,请勿改动
如《申请书》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申请书中“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申请者代为填写如下内容:“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我校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并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同意申报。”;时间请填写“2013年2月22日”。 单位公章由学校盖章,请勿盖学院公章。申请书中“七、各省、区、市、兵团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请申请者代为填写如下内容“申报信息属实,同意申报。”;时间请填写“2013年3月1日”。
3、申请书(含活页)需用计算机填写,填写时要注意填写说明,表中所用学科名称、代码请严格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内容填写,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申请书封面填写: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项目类别”、“学科分类”请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内容填写中文名称,其中“学科分类”填写一个一级学科的中文名称(共23个一级学科),不填写学科代码;“所在单位”填写“福州大学”。
(2)申请者承诺勿忘签字或盖章,不可打印
(3)申请书“数据表”中的学科分类请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报项目所属的二级学科中文名称及其代码
(4)课题设计论证部分与完成项目研究的条件和保证部分应以申请书给定的空白为限,字体大小不限(应以能让评审专家看清楚为准),但不能加页、超出。
(5)经费预算中管理费一栏,重点项目填3000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填2000元;年度预算按两次拨付填写,即第一次为2013年,拨付经费的90%,第二次为课题完成年份,拨付预留的10%。
(6)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论证》活页要求用A3纸双面印制(原则上控制在一张A3纸),《课题论证》活页中的课题名称要注意填上,不要遗漏。
四、申报截止时间
1、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因要进行申报数据的录入工作,请勿拖延。如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2、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初审合格的申请书(含活页)一式7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报送我处,申请书、活页分开放。
五、其他事项
1、2013年校社科研究规划选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全国社科规划办2012年《项目申报公告》、《项目指南》的有关精神,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
2、2012年度在研的校科技发展基金(启动基金)项目负责人要积极申报国家基金项目,这是校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结题的考核条件之一。
3、申请者应广泛咨询相关的专家学者,在课题设计论证中体现申请者的学术水平,充分展示前期研究成果,提高申请书的学术含量。
4、联系人:江永真 电话:2286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