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申请人向学科所在的学院提出申请,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学术水平以及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进行评审,并结合本学科建设实际需要和学校限定的名额,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学院将相关材料报至研究生院。
2.同行专家通讯评议:研究生院负责聘请校外同行专家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的学术水平及指导博士生的能力进行全面评议。
3.学部委员会评议:学部委员会对同行评议结果进行审议。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根据校外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和学部委员会审议的结果,提交给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5.征询意见及资格确认:研究生院在校内公布拟增列博士生导师名单,征询意见。自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正式确认其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四、申报材料
1.新增博导申请表(A表、B表、C表,见附件1~3)。
2.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校级科研管理部门出具的承担科研项目证明,协助指导博士生团队成员的书面证明;(2)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只需复印论文的封面、目录、首页);(3)身份证复印件和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4)填C表的申请者还需提交代表作3篇(论文要全篇复印、专著要原件)一式5份,其中4份材料中所有申请者的姓名需涂黑复印或遮住。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用A4版式,加盖学院审核章。
3.《福州大学2013年申请增列博士生导师情况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名并加盖院章。
此次申报采取纸质材料申报和网络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人请于1月23日至2月26日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的“导师管理-学术型博导遴选”部分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版申请表。
纸质申报材料要求和网络选聘步骤详见附件5。
五、其他
各单位应于3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学籍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叶学飞 祝苏东 22865505 22865511
附件:
1.《福州大学2013年跨专业及校外人员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A表)
2.《福州大学2013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简表》(B表)
3.《福州大学2013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C表)
4. 《福州大学2013年申请增列博士生导师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