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闽社科规办〔2013〕5号文的通知,省社科规划办将对2007年立项、至今尚未结项的项目进行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属于本次清查范围的项目有:
(1)项目名称:福建宏观经济的先行指标预测系统研究,项目编号:2007B010,项目负责人:林筱文(管理学院);
(2)项目名称:福建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机理与财务危机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07A010,项目负责人:胡继荣(管理学院);
(3)项目名称:生态文明与环境法学创新研究:环境法学基础理论的展拓和制度建构,项目编号:2007B069,项目负责人:郑艺群(法学院);
2、以上项目需在2013年10月30日前办理项目结项手续,对于未按期提交结项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拖延结项的,省社科规划办将予以撤项。对撤项的项目不再拨付预留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
3、项目结项程序及所需材料参见校社科处主页《服务指南》--“社科研究项目结项须知”中的相关内容。
4、联系电话:22865051。
校社科处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