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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的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3-05-22
浏览次数:
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技厅发来的“关于征集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闽科基函〔2013〕19号,点击
此处
下载)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协调本单位相关科研人员申报指南建议,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2014年指南建议领域为如下四个:1、电子信息领域;2、农业领域;3、人口与健康领域;4、资源与环境领域。
二、“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主要资助“重点支持项目”,资助经费约为260万元/项。请各有关学院或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单位的研究工作基础,整合优势资源,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南建议。
三、指南建议申报流程:各科研人员填写《2014年海峡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表》(点击
此处
下载,以下简称
《建议表》
)后报送所在学院或单位,由所在学院或单位按上述四个领域分领域(每个学院或单位在每个领域最多只能申报一个指南建议,若某一领域本学院或单位有多于一位科研人员申报指南建议,则学院或单位需对该领域的指南建议进行整合,其中不同建议人的“研究基础优势、个人基本信息”可与“主要研究方向”对应分别列出)汇总后将《建议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表格报送校科技处,各学院及单位需在“推荐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申请时应当有台湾方面的科技人员参与,指南建议申报时请将申报人与台湾科技人员的前期合作基础、台湾科技人员的相关信息(含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等)在《建议表》中的“建议理由及建议人在该领域的研究基础和优势”栏作必要交代。
五、指南建议人请严格按照《建议表》有关字数等要求进行填报。
六、我校受理截止时间
2013年5月28日。
七、校科技处联系人:邱启荣;
联系电话:22865524。
校科技处
2013
年5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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