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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做好社科规划管理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3-09-1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社科规划管理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省社科规划办下发了《关于开展社科规划管理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闽社科规办〔2013〕11号)》(附件1)。根据该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社科规划管理工作调研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统计报表的填报
调查统计我校社科研究基本信息是本次调研的主要内容之一,以下相关统计报表需要有关单位或研究机构(重点学科)负责人协助填报。
(一)社科研究人员统计表
1、统计对象。
主要统计本单位在职和80岁(含)以下已退休的专门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人员,不包括教辅人员、行政人员和兼职人员。具体统计表格按在职和退休两种情况分别见附件2、附件3。
2、填报单位。
以下单位请填报: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八方物流学院、法学院、人文社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图书馆、体育教学部、闽商文化研究院。
(二)重点研究机构情况
1、统计对象。省部级研究基地、有特色的实体性质的重点社科研究机构。具体统计表格见附件4。
2、填报单位。
以下机构请填报:
(1)福建省高校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研究基地(负责人:陈国宏)
(2)福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调研基地(负责人:陈笃彬)
(3)福建省高校决策科学与科教管理研究基地(负责人:陈笃彬)
(4)福建省高校创新、创意、创业研究基地(负责人:朱祖平)
(5)福建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福州大学)
(6)闽商文化研究院
(三)重点学科基本情况
1、统计对象。省级重点学科。具体统计表格见附件5。
2、填报单位。
以下省级重点学科请填报:
(1)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带头人:王应明)
(2)技术经济及管理(学科带头人:陈国宏)
(3)西方经济学(学科带头人:周小亮)
二、进一步完善社科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的征集
社科规划管理工作基本情况的调研是本次调研活动的另一项主要内容。请有关单位、社科研究人员就进一步完善省社科规划管理工作和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重点可围绕投入与产出效益、申报和评审立项、项目和经费管理、成果评价和奖励、宣传推介工作等方面(详见附件1)。
三、请有关单位或研究机构(重点学科)负责人于2013年9月25日将相关统计报表一式1份(加盖公章)报送校社科处,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fzu.edu.cn。对完善社科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可直接发送至社科处邮箱。我处将汇总相关统计数据和意见与建议,撰写综合调研报告,上报省社科规划办。
四、社科处联系电话:2286505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