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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3-09-2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省社科规划项目只要完成立项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可随时提出结项申请。现就做好我校2013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2013年底到期应结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清单见附件1。各单位科研秘书应及时通知本单位有关人员,并协助催收结项材料。
二、申请结项的项目须符合附件2的要求。附件1中2007年立项的3个项目属于今年省社科规划办的清理范围,项目负责人须于2013年10月底前将结项材料报送校社科处,逾期未报者,省社科规划办将予以撤项。
三、申请结项程序和所需结项材料:
(一)2011年度之前立项的项目
2011年度之前立项的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鉴定结项的,仍按原程序由校社科处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可与校社科处联系。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13年版)(附件3)一式2份。《鉴定结项审批书》中经费决算一栏须经校计财处、监审处审核并盖章,同时,须附上校计财处打印的加盖校计财处公章的经费开支明细账。
2、按照附件4结项鉴定材料封面、目录要求装订的结项材料一式2份。
3、三位高职称同行专家填写的《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通讯鉴定表》(须装订在结项材料中),表格可从校社科处主页“下载专区”中下载。
4、上述结项材料电子文档请发送至:fjghb2012@163.com
(二)2011年度之后(含2011年度)立项的项目
2011年度之后(含2011年度)立项的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鉴定结项的,由校社科处进行鉴定结项材料审核,鉴定结项材料符合要求的校社科处将上报省社科规划办,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鉴定结项。项目负责人根据不同情况须提交以下材料:
1、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13年版)一式2份。《鉴定结项审批书》中经费决算一栏须经校计财处、监审处审核并盖章,同时,须附上校计财处打印的加盖校计财处公章的经费开支明细账。
2)按照附件4结项鉴定材料封面、目录要求装订的结项材料一式2份。
3)上述结项材料电子文档请发送至:fjghb2012@163.com
2、不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13年版)一式2份。《鉴定结项审批书》中经费决算一栏须经校计财处、监审处审核并盖章,同时,须附上校计财处打印的加盖校计财处公章的经费开支明细账。
2)按照附件4结项鉴定材料封面、目录要求装订的结项材料一式4份(其中匿名3份)。
3)上述结项材料电子文档请发送至:fjghb2012@163.com
四、到期未能按时结项确需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填报《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