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科技处每年12月份集中受理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结题申请工作,其他时间不受理结题申请。现就做好我校2013年度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受理2011年(含)之前立项且尚未结题的省教育厅A类、B类社科研究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各单位科研干事应及时通知本单位有关人员,并协助催收结题材料。
2、申请结题的项目,须至少在CN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且所发表论文原则上须标注“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
3、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填报《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一式2份,以及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2份,论文复印件附在《结题报告书》后一并装订;课题到期未能完成者,项目负责人须提出延期报告,写明延期理由,由所在单位分管科研领导签署意见后上报校社科处。
4、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所承担的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的结题工作,保证课题研究工作能够按时保质地完成。课题申请延期,原则上只能一次,期限不超过一年。
5、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5日,结题材料之前已报送校社科处的不再报送。
6、联系电话:22865051。
另外,2012年省教育厅核准结题项目清单请参见社科处主页中的“社科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