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了解我校各专业建设情况,总结专业建设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为学校制定合理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专业结构优化提供依据,同时为迎接教育部2015年对我校新一轮的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审核评估奠定工作基础,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开展本科专业校内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评估目的
专业是学校办学的基本单位,专业评估是学校教学评估的重要环节,通过评估,进一步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确保本科生培养质量。
二、专业评估原则
1.贯彻教育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
2.根据专业发展和培养目标,在全面分析专业建设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本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办学条件、专业教学、教学管理过程与教学效果综合评估。
3.以评估体系为依据,采取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坚持评价方式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与针对性。
三、专业评估对象
除已接受行业评估的土木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外,学校其他有毕业生的专业全部接受评估。具体安排详见附件一。
四、专业评估程序
1.召开学校专业评估专家组会议,部署本科专业评估工作。
2.各学院应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地做好自评工作。在自评基础上,各学院每个受评专业完成《福州大学本科专业自评报告》、《福州大学本科专业评估简况表》的撰写,报教务处。
3.评估专家组成员到各学院进行评估。听取专业负责人关于专业教学工作情况汇报。专家组审阅自评材料,并深入有关场所进行实地考察。专家组依据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评价,给出评估结果。
4.学院受评专业现场评估反馈后,一个月内提交整改计划,学校组织专家组在半年内进行复查。
五、专业评估时间安排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专业评估时间安排:
1.学院“迎评准备”阶段(11月30日前),各学院完成本单位每个专业《福州大学本科专业自评报告》、《福州大学本科专业评估简况表》的撰写,并报教务处,并做好接受专家组进院系实地考察的准备。
2.学校专家组进学院(12月30日前),各专家组在学院配合下有针对性的实地考察和文档数据材料查证。根据考察情况,以专业为单位形成专家评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