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211”〔2014〕1号
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
我校省特色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执行已满一年。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福建省特色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通知》(闽教高〔2012〕13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福建省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通知》(闽教高〔2012〕136号)的文件要求,以及我校2013年省特色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部署会的精神,结合2013年度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部署,各建设项目必须就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取得的建设成果(目标达成程度及实际成果)、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年度建设绩效自我评价,并提交自我评估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福州大学关于公布2012年福建省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省特色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福大“211”〔2013〕1号)的文件精神,省特色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实施先行启动方案,前期先划拨项目经费的50%进行建设,后续建设资金将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下达(具体建设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请各建设项目按照《学科建设项目年度绩效自评报告(2013年度)》(参考格式见附件2),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学科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年度总结和绩效自评工作,形成反映本学科内涵建设水平的高质量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