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体校领导(校办负责通知);
2.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福建省高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福建省特色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学科带头人及其学科方向带头人(各项目所在单位负责通知);
3.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负责人(各实验室所在单位负责通知)
4.数理与信息科学学部、理工学部、工程学部、人文社科学部委员会委员(各学部秘书负责通知);
5.福州大学一级博士、硕士学位点负责人(各学位点所在单位负责通知);
6.各学院、各单位正高职称人员(各单位办公室主任负责通知);
7.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单位办公室主任负责通知)。
请全体参会人员事先安排好工作日程,准时参加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014年9月5日下午5:00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办公室,以便安排座位和工作午餐。联系人:林良泉,电话:22865075,邮箱:llq@fzu.edu.cn。
校长办公室
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