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申报2015年度中国—东盟合作基金项目的通知》(闽政外交〔2014〕102号),为了做好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加速推进我国与东盟打造更为紧密的命运共同体,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2015年度中国-东盟合作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该基金由中国政府出资设立,主要用于资助中国-东盟各领域务实合作,每个入选基金项目补助约10万美元。
具体要求如下:
1、农业、信息通信技术、人力资源开发、相互投资、能源、交通、环保、教育、文化、青年、旅游、公共卫生等中国-东盟重点合作领域。
2、第1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所提出的重大合作倡议与项目。
3、支持东盟共同体建设及东亚一体化相关项目。
4、支持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发展相关项目。
5、2015年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年相关活动。
6、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下相关项目。
7、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框架下相关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与上述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争取该基金支持,请各单位积极申请该项目,并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于12月21号前上报我处。电子版发至812327069@qq.com。请严格按照附件所列要求提供材料。
对外处联系电话:22865232。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申报2015年度中国—东盟合作基金项目的通知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