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校高水平“211工程”大学建设,进一步增强学院行动计划与学校八大专项规划的衔接,现将做好我校学院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动计划修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院顶层设计,认真修订建设行动计划
1.进一步明确学院目标任务。学院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必须以学校八大专项规划修订后分解给各学院的目标任务为依据(附件1),形成一院一册。学校分解给各学院的目标任务有些是学院建设高水平大学的低限。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各自办学优势和特色,结合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更加高远的、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总体目标任务,并力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2.认真修订行动计划文本。行动计划是各学院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行动指南。各学院要加强顶层设计,在充分了解学院现有基础条件和发展潜力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八大专项规划对各学院的项目和经费安排、竞争性建设项目设置和调整的情况,围绕学院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目标任务,认真修订学院行动计划,明确学院高水平大学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发展重点,学院从学校八大专项规划承接的建设项目及经费最终汇总,形成学院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动计划项目及经费一览表(附件2),附于学院行动计划文本之后。学院根据行动计划编写提纲要求(附件3),进一步做好文本的撰写、润色和提升工作。
3.精心修订项目任务书。学校八大专项规划修订后确定的由学院完成的重大、重点项目以及学院自主申报的项目,均需填写项目建设任务书。学院要根据八大专项规划(2014-2017)项目及经费安排一览表(附件4)及其给定的四年资金预算额度,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的具体要求。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修订版详见附件5,请从网页下载)应科学设计项目建设目标和具体建设内容,合理安排项目进度,明确专项资金预算和配套资金来源、用途,并形成项目资金来源明细表和预算明细表。项目任务书中,作为配套资金,是与现有建设项目关联度、相似度高的有关各级财政专项的过往结余或未执行经费,这部分资金配套主要是盘活存量经费,防止财政专项结余资金被收缴。学院具体建设项目任务书中的资金拼盘,可参考学科建设项目(附件6)。
二、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
1.加强组织领导。学院领导和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要强化项目责任人负责制,将重点任务层层细化,落实到人,责任到人。
2.抓好项目实施。要按照已立项的项目实施方案切实推进,加强跟踪和服务,集中力量解决影响项目实施的主要矛盾和关键节点问题,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3.加强项目绩效考核。高水平大学建设实行绩效管理,需于每年底撰写年度建设绩效报告。学院高水平大学建设的业绩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学院要相应建立业绩奖励制度,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建设成效突出的项目或个人给予奖励。
4.按时完成任务。请各学院按照上述具体要求,认真修订行动计划,并于2015年1月9日前,提交《××学院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动计划(2014-2017)》修订版文本、《高水平“211工程”大学项目建设任务书》和《××学院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动计划项目及经费一览表》,并将其纸质版一份(项目负责人签字和部门盖章)及电子版报送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办公室。
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办公室联系人:林良泉,联系电话:22865075,邮箱:llq@fzu.edu.cn,行政北楼东302室。
附件:1.《学院(2014-2017)目标任务分解汇总表》
2.《××学院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动计划项目及经费一览表》
3.《××学院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动计划(2014-2017年)
编写提纲》
4.《××专项规划(2014-2017)项目及经费安排一览表》
5.《高水平“211工程”大学建设项目任务书》(修订版)(请从网页下载)
6.《福州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科项目剩余经费及安排经费一览表》
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办公室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