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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州大学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评选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5-10-21 浏览次数:

  校教(201560

各学院:

     为了促进我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不断改善实习教学条件,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学校决定开展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并按时申报。

    一、评选范围

为各学院本科生的认识实习、教学实习、专业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等提供实践教学服务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二、评选条件

1.实践教学基地单位领导重视,积极支持我校师生的实习活动,且连续承担实习教学任务2年以上,与学校或学院签订了实践教学合同或协议书。

2.实践教学基地有一定规模(一次至少可以容纳30名实习学生),用于实习的设备先进、设施齐备,有一支业务素质高、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队伍,能满足实践教学要求。

3.实习规章制度齐全,管理严格规范,能积极配合学校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实习计划,组织严密。

4.工作场所及生活环境安全措施到位。未发生实习师生安全或卫生事故。

5.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改革力度大;实习内容和指导书能满足实习教学要求,实习效果好。

三、评选办法

1.评选程序

各学院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校领导批准确定。

2.申报材料

每个被推荐的实习教学基地均应提交以下材料:

(1)福州大学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推荐表;

(2)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情况简介;

(3)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或实习教学合同复印件;

(4)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指导书;

(5)近二年相关实习计划、总结;

(6)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指导教师一览表;

(7)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开设实践课程一览表;

(8)近二年实习典型事迹材料;

(9)学生部分实习心得体会、优秀实习报告选编;

(10)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照片及其他相关资料。

3.申报的材料须经学院负责人审阅签名后加盖公章,于2015年11月10日以前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电子邮箱:jwcsjk@fzu.edu.cn,过期不予受理。

四、奖励办法

范围每个学院最多推荐2家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学校从中择优评选10家左右。对获得校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单位,学校将给予授牌并给予10万元的建设经费和一定的绩效奖励。

附件:1.福州大学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推荐表(请点击upload/file/2015102112448132.doc下载)

          2. 福州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指导教师一览表(请点击upload/file/20151021124424574.doc下载)

          3. 福州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开设实践课程一览表(请点击upload/file/20151021124438511.doc下载)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