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
2016年5月6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发布《关于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补充事项的函》(学位中心〔2016〕55号),学位中心对部分单位和学者提出的一些意见建议进行了审慎研究,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因有些专家对某些领域“A类期刊”的构成提出了不同意见,经审慎研究,学位中心决定,仍沿用上轮的评估方式,暂不增列“A类期刊”指标。
二、学位中心考虑到各单位的实际困难决定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延长至2016年6月20日(评估系统中材料报送功能6月1日开通),请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将《学科评估简况表》、《在校生与用人单位联系信息表》和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16年6月15日前报送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办公室。
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办公室联系人:林良泉,联系电话:22865075,邮箱:llq@fzu.edu.cn,行政北楼东302室。
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