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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学科参加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6-04-2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

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全国学科评估工作已分别于2002年、2008年和2012年开展了三轮评估,其评估结果对高校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已成为高校综合水平排名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总结前三轮学科评估经验的基础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近日启动了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对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或二级学科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评估。以此次学科评估为契机,为了解我校学科发展现状、优势与不足,切实推动我校学科建设整体上新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校相关学科参加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为做好此次学科评估工作,学校将于“五一”过后召开专项动员部署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满足参评条件的学科清单详见附件1,满足参评条件的一级学科要求积极参评,满足参评条件的二级学科可视情况选择参评。

二、参评内容

本次评估指标体系中四个一级指标与第三轮学科评估保持一致,即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二级、三级指标突出质量、成效、特色、分类。强调结构质量、代表性评价、有限数量、基于客观信息的主管评价、归属度、成效与贡献。这里要说明一点,一级指标每项在总分中所占的权重比例,是专家意见决定的,具体产生方法是取专家调查意见的平均值。此次评估较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有较大改动,工作量较大,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以理工科为例):

1.师资队伍与资源一级指标需提供骨干教师情况(理工科人事关系在本单位本学科限填25人,其中青年教师不少于10名),供评估专家对师资队伍的水平、结构、国际化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涉及学科全体成员。

2.人才培养质量的考察要素及需提供的信息

(1)考察导师指导质量:2013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和2014年入学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名单及联系方式;

(2)考察在校生培养质量:不超过15人的优秀在校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简要介绍其在学成果;

(3)考察毕业生质量:近四年毕业生的总体就业情况,近15年(200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的优秀博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代表简介(不超过20人);

(4)雇主调查:按比例提供毕业生工作单位信息(毕业生所在部门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时间跨度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科学研究水平一级指标下学术论文质量,要求填写扩展版ESI高被引论文、高水平学术论文;专利转化要求填写近四年获得授权并已转化或应用的发明专利与国防专利,需提供转让合同或应用证明等。

4.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

(1)撰写学科基本情况及英文版;

(2)撰写社会服务与贡献方面的材料(概述+反映本学科在社会服务方面贡献的四个典型案例)。

以上详细要求参看学科评估简况表中所列各项,提前准备。

三、参评程序

1.学科预申报

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组织有资格参评的学科积极做好有关申报的系列准备工作。学校将于2016年5月7日前将参评学科清单正式报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

2.学科填写、报送材料

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在充分了解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内涵的基础上,先对《学科评估简况表》(详见附件1)进行预填写。“学科信息采集系统”将于2016年5月5日后正式开通,填写《学科评估简况表》和《在校生与用人单位联系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提交完成后,通过采集系统打印《学科评估简况表》和《在校生与用人单位联系信息表》,经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阅通过同意上报后,由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16年5月23日前报送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办公室。

3.材料审查、报送

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办公室对各学科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学科材料反馈学科进行修改。于2016年5月27日前定稿报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参评。

四、参评要求

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参评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阅读相关文件,熟悉评估要求和评估指标体系,了解参评程序,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本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做好本学科评估内容梳理、数据搜集、报告撰写等具体工作

 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办公室联系人:林良泉,联系电话:22865075,邮箱:llq@fzu.edu.cn,行政北楼东302室。

附件(可点击直接下载):

1.《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邀请函》(包含附件1——附件5)

2.学位中心关于召开学科评估工作培训会PPT

                                                             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