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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新兴学科(方向)培育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论证工作的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6-07-1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福州大学高水平“211工程”大学建设规划(2014~2017年)》(福大政〔2015〕7号)项目计划安排,做好我校新兴学科(方向)培育项目建设工作,按照《福州大学新兴学科(方向)培育建设方案》(校发规〔2016〕3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在各建设项目修订建设任务书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我校新兴学科(方向)培育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论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新兴学科(方向)培育建设项目立项情况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经费

(万元)

项目负责人

牵头负责单位

1

生物医药新兴学科暨福州大学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

800

杨黄浩

化学学院

2

从设计到应用---材料的高通量全流程协同创新

300

王海舟

詹红兵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300

魏明灯

化学学院

4

大数据分析的理论、算法和应用优势特色方向推进计划

300

郭文忠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福建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

5

海洋及周边环境中多目标感知与探测技术

250

何炳蔚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6

交通安全与驾驶人因工程

150

Said Easa

杨艳群

土木工程学院

合计

2100

二、论证工作安排

1.各建设项目根据有关会议精神和最终的建设经费额度认真做好建设任务书的修订工作。

2.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组对我校新兴学科(方向)培育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论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论证内容每个项目PPT汇报控制在10分钟之内,重点汇报项目调整内容

1.简述项目总体情况。包括项目建设目标、建设任务与内容、建设举措、项目建设效益等(项目立项建设的前后对比分析)。

2.详述经费拟使用情况。根据拟购清单,陈述主要设备及书籍的购置理由(用于解决什么问题、预期效益等)。

3.大精仪器设备论证。项目建设中含大精仪器设备(单价40万以上)的,陈述设备购置理由(选型原因、用途、共享措施、预期使用率及效益等)。

                  高水平“211工程”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