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省社科规划办今年对2011年、2012年省社科规划项目清理工作,我处于2016年3月15日在校园网上发布了“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现仍有部分项目负责人(附件1)尚未提交结项申请材料,请相关学院科研秘书通知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结项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鉴定结项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
2、申请鉴定结项所需材料:
(1)《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15年版)(附件3)一式2份。《鉴定结项审批书》中经费决算一栏须经校计财处、监审处审核并盖章。
(2)按照附件4结项鉴定材料封面、目录要求装订的结项材料一式2份(非免于鉴定的项目需再提交经匿名处理的最终成果一式3份)。
(3)《鉴定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简介、最终成果的电子版(WORD版),以项目负责人姓名为文件名压缩打包发到kycs@fzu.edu.cn。
3、尚未办理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在2016年10月20日前提交结项申请材料,对于未按期提交结项材料的,省社科规划办将予以撤项。对撤项的项目不再拨付预留经费,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
4、联系方式:江老师,22865051。
附件1:2011年、2012年立项且未结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清单
附件2、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结项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3、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15年)
附件4、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鉴定材料封面、目录装订要求
校社科处
201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