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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省法学会专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6-09-0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政法工作和法治实践,推进法治福建、平安福建建设,受省法学会的委托,经研究,省社科规划办将省法学会8个研究课题列入2016年度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一般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1.金融风险的法律防范研究; 

2.涉众型经济犯罪问题研究;

3.毒品违法犯罪的预防与治理研究;  

4.民事执行的理论与立法研究;  

5.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研究;

6.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问题研究; 

7.推动互联网法治化问题研究;  

8.民法总则立法研究。 

项目申请人根据上述选题条目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二、项目类型及资助强度

上述8个选题列为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人民币2万元。

三、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完成期限为2017年6月30日。

四、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副处级(含)以上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组建课题组团队时须征得本人同意;组建课题组团队应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吸纳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参与。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等项目负责人允许申报。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人须填报《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法学会专项申请书》一式2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2.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填报《(单位名称)2016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省法学会专项汇总清单》1份(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电子版以申报单位为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kycs@fzu.edu.cn。

六、其他事项

1.省法学会专项注重研究的实证性、时效性和决策咨询性,课题主持人应在课题设计、调研论证、成果内容等方面予以充分把握和体现。

2.各申报单位请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校社科处。

3、联系方式:江老师,电话:22865051。

    附件: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法学会专项申报材料

校社科处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