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大教[2014] 55 号),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教学管理,充分挖掘学校的人力资源潜力,现开展2016-2017学年全日制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具体事项如下:
一、各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分配名额
序号 | 单位名称 | 名额分配 |
1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5 |
2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 7 |
3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19 |
4 | 石油化工学院 | 2 |
5 | 土木工程学院 | 6 |
6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3 |
7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5 |
8 |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9 | 外国语学院 | 7 |
10 |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8 |
11 | 化学学院 | 8 |
12 | 建筑学院 | 2 |
13 | 紫金矿业学院 | 2 |
14 | 工艺美术学院 | 2 |
1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16 | 法学院 | 3 |
1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8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3 |
合计 | 100 |
二、酬金标准
每月800元,年发放10个月,寒暑假期间(2月、8月)不发放。
三、申报流程
详见附件一《福州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详细流程图》
四、申报时间
1.各学院助教岗位申请时间截止到9月19日
2.学生申请时间截止到9月26日
请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合理分配本学院需要研究生助教的课程,并使用本学院账号在申报时间内完成岗位申报及学生审核。
附件:
1.《福州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详细流程图》
2.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州大学
二0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