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的通知要求,现将填报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回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近日全国社科规划办发布了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新的经费管理办法将项目资助经费分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两部分,并有了许多新的精神与要求,具体可登录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
2、项目负责人填写《回执》中的“项目资金预算表”时,只填写直接费用(14万元)的经费预算。请各项目负责人在编制预算时,认真阅读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3、项目间接费用学校将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定,研究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后再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须填报《回执》(附件)一式4份,A3纸双面复印,限一张A3纸(复印时《回执》表格最后的文字说明可删除)。《回执》电子文档请发送至:kycs@fzu.edu.cn。
5、《回执》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逾期未上报的将视同自动放弃受资助资格。
6、请有关学院科研秘书通知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回执》的填报工作,《回执》务必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填写。2016年我校获批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名单如下:
经济与管理学院:汪婧;
法学院:黄辉、沈跃东、何群;
人文社科学院:任志洪;
马克思主义学院:陈宝国、杨肇中。
7、校社科处联系方式:江老师,22865051。
附件:《回执》
校社科处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