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学院:
根据福州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学校出台了《关于下发〈福州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的通知》(校评估办[2016]1号),进行为期近一年的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根据《福州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各单位各学院在认真研讨基础上,结合
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审核评估整改方案(或实施意见)。
为全面总结各教学单位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成效,以支撑形成学校层面审核评估整改总结报告并上报省教育厅。请各单位、各学院结合《福州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精神,主要对照本单位审核评估整改方案(或实施意见),全面总结梳理本单位审核评估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及其成效(主要2016年1月以来),以及各单位在整改期间所开展的创造性工作,形成本单位整改总结报告,并对照整改总结报告,认真整理归档相关支撑材料备查。
审核评估整改是学校一项重要的工作,各单位、各学院认真总结整改成果,请在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整改总结报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评估中心办公室。电子稿同时发送邮箱10556425@qq.com。
联系电话:22866860,联系人:蒋麓。
校评估办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