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科技部基础司关于开展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五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科基函[2016]3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国家环境光催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五次评估的运行总结报告(2011-2015年)和自评表等相关材料在我校内部(国家环境光催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电话:22865580(监审处)、22865524(科技处)。
科技处
2016年10月19日